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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医院“掌上”廉洁教育——案例警示(第二十五期) 关于医疗领域隐蔽“带金销售”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6-03-05 点击数:21 字体:

案例一: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信息设备科原副科长谢雪峰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统方数据并充当药品代理受贿案。

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信息设备科原副科长谢雪峰,利用网络信息管理、数据收集的职务便利,自2008年起,先以每个药品每次100元的价格向药商售卖药品处方“统方”数据,至2019年5月通过该方式收受35.17万元;后又冒用他人名义、使用“王伟”假名充当药品销售代理,将6种药品成功打入所在医院,累计收受药品回扣197万余元。2019年,临安区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的治理力度,在各家医院安装“反统方”软件后,其利用软件漏洞继续作案,改用接收现金、减少交易次数规避风险,且使用大姐、大姐夫等亲属的银行账户接收款项。2022年2月,谢雪峰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

风险提示:

1.医疗数据属于敏感信息,信息科工作人员等数据管理岗位属于廉洁高风险岗位,任何未经授权的医疗数据查询、提供行为均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2.假名对接、亲属账户收款、现金交易等隐蔽方式无法阻断监管追溯,反监管措施只会加重违法情节。

案例二:新天药业以“病例收集”“科普创作”为名,通过第三方平台变相向医务人员输送利益案。

新天药业通过“向日葵联盟APP”,以“病例收集”为名,让医生仅用1分钟随意填写13题患者信息问卷,即可获取300元报酬,公司经平台向医生转账(平台扣除0.66%手续费),此项涉及四川15家医院55名医生,总金额约7.26万元;同时,通过微信小程序“朵儿互联网医院”开展虚假科普项目,以每篇科普文章500元、每条科普视频1000元的标准向医生支付费用,实则为利益输送,导致医生制作大量低质量科普内容。此外,其他药企还存在通过“学术云平台”以观看视频兑换购物卡、利用虚拟股权、期权分红伪装投资回报等线上隐性腐败行为。

风险提示:

1.线上并非“法外之地”。数字化手段只是腐败的“遮羞布”,APP转账、平台结算等线上痕迹均可被监管部门追溯,隐蔽操作无法规避法律制裁。

2.警惕“低门槛高报酬”陷阱。各类无需真实付出、快速兑现高额报酬的线上任务,大概率是利益输送的伪装,参与此类活动将触碰廉洁红线。

3.坚守学术与科普初心。医务人员应拒绝参与虚假科普、虚假病例收集等违规活动,避免因追逐利益损害医疗行业公信力,加重患者负担。

案例三:上海海怡莱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以“信息服务”为名,通过微信转账向医生支付处方回扣案。

2025年4月,上海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发现,上海海怡莱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于2023年与泓健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信息服务协议书》,为后者代理的达肝素钠注射液(商品名:万脉宁)提供上海地区市场推广、开展学术会议活动,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数据、疾病治疗效果反馈等信息收集服务,并承诺提升该药品销量。为促使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生殖免疫科医生顾某多开具涉案药品,该企业销售推广总监及股东袁某某承诺给予好处费,并通过个人微信转账方式,于2023年1—12月向顾某支付4笔好处费共计35046元。对应时段内,顾某共开具涉案药品18275支,该企业同期从泓健医药获取市场推广和信息服务收入868677元。经查实,海怡莱企业的行为构成商业贿赂,被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30万元罚款。

风险提示:

1.医生需严守处方权底线。处方权是医疗执业权而非谋私利的工具,任何与处方量挂钩的财物收受行为,无论以“信息费”“推广费”等何种名义,均涉嫌违法犯罪,私人转账等隐蔽方式无法规避法律制裁。

2.廉洁行医管理责任不可推卸。医院各级党组织要对所辖范围内的医务人员廉洁从业负有监管义务,若因疏于管理导致商业贿赂行为发生,将承担相应管理责任,还可能影响医院核心权益。

来源: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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