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廉洁教育——清新医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医疗卫生人员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
1.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
2.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1.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2.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
3.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