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请输入关键字
总医院“掌上”廉洁教育——清新医风(第二十三期) “酒后驾驶的后果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6-02-03 点击数:46 字体:

酒后驾驶的后果有哪些?

纪法解读

近年来,通过醉驾入刑和加大查处力度,驾驶人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逐渐觉醒。但仍有部分人心存侥幸、放松警惕,甚至有个别人仍在“装睡”"叫不醒”,处于“宿醉”状态,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依然故我。医院工作人员因酒后驾驶被纪律处分乃至开除,甚至被判处刑罚、吊销医师执照的情况时有发生。

酒若穿肠过,开车必出错!医院工作人员要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进一步筑牢思想堤坝,增强纪法意识,强化自我约束。

纪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条文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来源:《医院纪法100问》四川人民出版社

应急总医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暨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总医院“掌上”廉洁教育——案例警示(第二十二期)关于收受回扣、受贿罪的案例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