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为了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法”)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项目申请指南,用以指导项目申请。一、申请人事项(一)申请人的条件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⑴ 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  ⑵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且能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符合  ⑵、  ⑶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经与在基金办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项目。该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技人员实施有效管理。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其在职的单位申请项目,申请时须提供导师同意申请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项目获得资助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版申请书一并报送。3、符合条件的海外科技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以通过依托单位申请市基金项目:  ⑴ 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项目执行期在聘任期内;  ⑵ 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在申请项目时,须提供依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附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须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获得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相关研究,每项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后随纸质版申请书一并报送。否则,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各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将在“项目类型”中加以叙述。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上传推荐意见、依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为海外科技人员、在站博士后等)、导师签字函件等材料的原件电子版(BMP、JPEG、GIF、PNG图片格式的文件)。(二)申请人管理规定1、申请人每年度只能申请1项市基金项目。2、科技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市基金项目:1)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1项(含)以上的;2)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2项(含)以上的。3、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负责的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合计不得超过3项。4、申请人连续两个年度申请市基金项目未获资助暂停申请市基金项目1年。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市基金项目资助周期内须在依托单位任职。申请重点研究专题项目、联合资助项目等其它类型项目按照相应申请通知的要求执行。市基金项目是指市基金资助的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预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市基金暨市教委科技发展计划重点项目。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北京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研究类课题。科技人员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作为负责人承担且在市基金项目申请通知发布之日时,尚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课题。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是指作为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申请的市基金项目以及作为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的在研市基金项目。相关解读见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bjnsf.org)政策解读栏目。 (三)特别提示市基金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基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二、依托单位事项(一) 依托单位应当按照基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及项目申请通知等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二)依托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三、有关项目类型2016年度受理项目类型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预探索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一)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支持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有望取得重要突破,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针对已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相关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项目;围绕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有望形成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80万元/项。申请重点项目注意事项:  ⑴申请重点项目须在《2016-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  ⑵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二)面上项目面上项目是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主要部分,主要资助科技人员在项目指南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技术研究。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项。申请面上项目,须在《2016-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三)预探索项目预探索项目主要资助科技人员运用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或新途径进行探索性研究。资助金额不超过6万元/项。申请预探索项目,数理学科仅接受北京市属单位的申请,管理学科须在面上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其他学科可在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不受项目指南限制)。(四)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定位于发现和培养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可在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不受项目指南限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青年科技人员可以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未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各类项目的最终资助强度等将以批准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预算为准,请申请人根据研究项目的实际需要填报申请资助金额。四、申请书撰写要求申请书采取在线撰写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申请书中研究起始年时间填写为2016年1月1日,重点项目资助期限为3-4年,面上项目资助期限为2-3年,预探索项目不超过1.5年,青年项目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3、项目名称应根据项目自身研究内容确定,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尽量避免使用项目指南中指南方向的名称。4、注意凝炼研究内容,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的申请。项目的预期研究结果及可考核的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项目获得资助后预期研究结果和验收指标将作为任务书的重要内容和验收时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更改。5、项目基本信息填写中应注意:⑴ 申请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请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及项目指南准确选择“报审学科组”及“报审亚学科组”、“资助项目类别”及项目指南代码;申请预探索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请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准确选择“报审学科组”及“报审亚学科组”。⑵ 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6、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在"“申报学科”下拉菜单中准确选择申报学科代码,每一申请项目可选择两个申报学科代码。申报学科代码是计算机随机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请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学科代码,不要只选择到一级学科代码。7、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项目组主要成员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参加(包括外聘人员及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按申请书要求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重点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3个,面上项目、预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项目组主要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该纸质文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送交。8、申请人申请市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它渠道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与区别。9、有合作单位参与申请的项目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合作单位在本申请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以及相关研究工作基础。10、凡在研究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相关程序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由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请申请人严格遵守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有关规定,申请时须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书面材料),并以BMP、JPEG、GIF、PNG图片格式上传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11、申请人可以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项目的专家名单,供遴选通讯评审专家时参考。12、申请人须在依托单位确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申请书撰写并将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打印纸质申请书,完成签字手续后提交依托单位。13、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的版本号一致。五、依托单位及申请人需注意的问题为避免申请人因非学术性失误而失去评审机会,特别提醒依托单位及申请人注意,申请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一)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  ⑴ 申请书无原件或无纸质申请书;  ⑵ 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未在相应栏目中签字或签章;  ⑶ 经费预算未按要求科目填列;  ⑷ 申请书缺页、缺项或有关栏目未填; ⑸ 合作单位未加盖独立法人单位的公章;  ⑹ 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⑺ 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不一致;  ⑻ 自行修改申请书栏目或变更栏目顺序;  ⑼ 未按要求提供推荐信、导师同意申请的函件、依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承诺函等);(二)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三)不符合申请人管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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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申请人工作安排 伦理申请提交时间     6月29日-7月20日 项目申请提交时间     6月29日-7月31日 科教处审查、网络填报  6月29日-8月9日 打印申请书、盖章     8月15日-8月21日 为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类型 2016年度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预探索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附件一)、《2016-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附件二)、《2016-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附件三),正确选择项目类型、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自主选题,申请项目。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 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路径: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bjnsf.org/)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 “依托单位工作系统”。 二、项目接收 今年接收依托单位项目申请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电子申请书 1、申请人撰写 申请人于2015年6月29日后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请于8月10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提示: ⑴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⑵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8月10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做好申请书的撰写安排。 2、依托单位审核 依托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8月14日12:00 提示:审核过程中,依托单位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3、依托单位提交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提交时间:2015年8月11日8:00至8月14日16:00。 提示:8月14日16:00以后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功能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 (二)纸质申请书 打印申请书 依托单位可于2015年8月15日后组织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 打印纸质申请书时间: 8月15日至8月21日12:00前,请依托单位提醒申请人妥善安排好打印申请书的时间。 提示:纸质申请书(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在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由依托单位统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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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申请人工作安排 伦理申请提交时间      6月29日-7月20日 项目申请提交时间      6月29日-7月31日 科教处审查、网络填报  6月29日-8月9日 打印申请书、盖章      8月15日-8月21日 为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类型 2016年度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预探索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附件一)、《2016-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附件二)、《2016-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附件三),正确选择项目类型、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自主选题,申请项目。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 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路径: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bjnsf.org/)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 “依托单位工作系统”。 二、项目接收 今年接收依托单位项目申请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电子申请书 1、申请人撰写 申请人于2015年6月29日后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请于8月10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提示: ⑴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⑵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8月10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做好申请书的撰写安排。 2、依托单位审核 依托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8月14日12:00 提示:审核过程中,依托单位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3、依托单位提交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提交时间:2015年8月11日8:00至8月14日16:00。 提示:8月14日16:00以后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功能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 (二)纸质申请书 打印申请书 依托单位可于2015年8月15日后组织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 打印纸质申请书时间: 8月15日至8月21日12:00前,请依托单位提醒申请人妥善安排好打印申请书的时间。 提示:纸质申请书(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在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由依托单位统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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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以表彰在煤炭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申报要求及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完成,通过国家部委(国家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或全国综合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鉴定并与煤炭行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可以申报。 2、请各单位按照附件要求组织填写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于2015年4月25日前交至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3、每个项目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份,包括:(1)申报书主件(网络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2)申报书附件;(3)项目研究报告。要求均为原始文件,装订成一册。 4、在本年度的评审工作中,材料申报、形式审查、网络初评将采取网络评审系统,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说明要求准备材料,确保上交纸质版与网络系统填报电子版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二、电子版材料采取网上申报,申报步骤如下: 登录www.mtkj.org下载评审系统客户端;进入到煤炭科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向科教处2377索取),登录进行填报操作。 填报过程中的问题请致电2377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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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交叉学科合作课题的通知
t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培养入选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创新点,促进其团队间开展交流与合作,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对入选人员开展交叉学科预探索合作研究给予支持。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经费15万元左右。2016年度资助不超过10项。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和合作人为历年科技新星计划入选人员。 2.申报人应已完成新星计划结题,且无在研的交叉学科合作课题;合作人可为在计划正常执行期人员,在研的交叉学科合作课题不超过1项。 3.申报的课题应属自然科学领域应用基础型研究,为不同领域或学科间的合作研究。课题应符合首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研究阶段应是初期启动阶段,课题未来发展前景应具有明显的应用性,能够取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合作双方应各自有明确的研究任务,各自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团队。 二、资助原则 资助交叉学科合作课题,每位入选人员,作为申报人只资助1次,作为合作人资助不超过2次,同一年度只支持1项。 三、以下情况不在资助范围内 1.合作领域或学科相近的合作,或一方无实质性研究任务的合作。 2.合作双方为同一单位的入选人员。 3.合作任意一方无稳定的团队。 4.申报的课题已得到其它经费的资助。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人登陆北京市科委网站(www.bjkw.gov.cn)下载并填写《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交叉学科合作课题资助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双方需签定初步合作意向书,明确申报双方研究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及知识产权归属。申报双方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填写本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2.申报材料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签章齐全,附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WORD及PDF格式各一套,每套格式务必小于30M,以免影响拷录),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3.材料受理时间: 2015年6月15日至19日(工作日9:30-17:00)。 4.材料送交地点:西直门南大街16号(人民医院东门对面)北楼一层106室(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人才系统研究部)。 咨询电话:市科委人事教育处:66153440 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68713676 68717373转6619 北京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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