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总医院2025年度第一批次 公开招聘笔试公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2025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应急总医院2025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16:30 二、考试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延静东里甲3号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主教学楼五层 三、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由卫生类公共题和岗位专业知识两大类组成。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五、有关安排 (一)1月9日9时至1月10日14时,考生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考试意向确认,报名系统链接: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44; (二)1月13日9时至1月15日14时,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1月22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六、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仔细阅读有关时间安排,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短信并按要求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意向确认,未及时确认的,将无法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本次考试不允许迟到,因个人原因迟到或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三)考生需自备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进行答题,未准备考试用具导致无法作答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为确保本次考试的公平公正,将启用实时视频监考以及考后监控记录核查等方式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监控,请考生自觉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行为,将终止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 七、取消或核减岗位 按照《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2025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公告》规定,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5:1方可开考;未达到5:1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该招聘岗位。根据应急总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未达到5:1的岗位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进行考试,无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的岗位取消本次招聘计划,具体如下: 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肾内科临床医生、康复医学科治疗师岗位,因无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按规定取消本次招聘计划;面向社会人员的妇产科临床医生、妇产科超声医生、介入放射科临床医生、核医学科诊断医生、急诊科临床医生、麻醉科临床医生、儿科临床医生、神经外科科室负责人、胸外科科室负责人、重症医学科科室负责人岗位,因无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按规定取消本次招聘计划。应急总医院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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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2025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2025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公告》已于2024年12月13日发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报名情况,对原公告中应急总医院(煤炭总医院)部分岗位资格条件作出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10“核医学科诊断医生”,取消“具备核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通过核医学专业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条件要求; 二、岗位1–13:“大内科临床医生”“大内科临床医生”“大外科临床医生”“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临床医生”“普外肿瘤科临床医生”“肾内科临床医生”“康复医学科临床医生”“康复医学科治疗师”“超声诊断科诊断医生”“核医学科诊断医生”“急诊科临床医生”“麻醉科临床医生”“儿科临床医生”等岗位,增加“应届毕业生2025年底前需取得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如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取消聘用入职资格”条件要求; 三、岗位18“大外科临床医生”、岗位21“妇产科临床医生”、岗位22“妇产科超声医生”、岗位23“康复医学科治疗师”、岗位24“介入放射科临床医生”、岗位28“急诊科临床医生”、岗位29“麻醉科临床医生”、岗位30“儿科临床医生”等岗位,增加“应聘人员需取得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条件要求; 四、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此前已经报考相应岗位人员继续有效,无需再次报名。 特此公告。 原公告链接: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gxbyszpzl/202412/t20241213_532374.html应急管理部人事司2024年12月24日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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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2025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国内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或者委培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北京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其中,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需为2025年博士后出站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参加公开招聘的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共14家,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2025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7日24:00,应聘人员按照各招聘单位有关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在招聘单位任职,或者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 各招聘单位将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以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聘。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5:1方可开考;未达到5:1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 1.笔试: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卫星减灾应用中心)、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应急管理部干部培训学院(应急管理部党校)、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中国应急管理报社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等7家单位开展专业笔试。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应急总医院、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笔试。部分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不进行笔试,开展专业能力水平评审,通过后进行面试考评。 2.面试: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 本次招聘所涉及各类考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各招聘单位笔试、专业能力水平评审、面试具体形式及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体检和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不组织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各招聘单位将以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综合了解拟聘用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网站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者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专业能力水平评审、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招聘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者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各招聘单位咨询及监督电话见《岗位信息表》。应急管理部人事司2024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2025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报名表.doc       附件3:应急管理部干部培训学院(应急管理部党校)报名表.doc       附件4: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报名表.doc       附件5: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报名表 .doc
2024.12
13
应急总医院2024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信息公示
根据2024年度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安排,应急总医院经公开招聘接收25名高校毕业生,现予以集中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应急管理部人事司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7日 联系电话:010-83933259、83933251(传真) 电子邮箱:yjbbysgkzp@126.com 高校毕业生接收管理工作监督邮箱:gxbysjdyx@126.com
20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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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总医院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二)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次拟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我单位反映,或直接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反映。部门岗位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大内科(含急诊内科)临床医生张春芳硕士研究生内科学航空总医院大外科(含急诊外科)临床医生朱信心硕士研究生外科学航空总医院 社会人员中大内科(含急诊内科)临床医生岗位,计划招聘5人,通过资格审查4人,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4个。 社会人员大外科(含急诊外科)临床医生岗位,计划招聘3人,通过资格审查5人,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2个。 公示时间:2024年8月6日至8月14日 受理电话:010-87935207,010-87935256 邮箱地址:yjzyyrsc@126.com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22号;100028。应急总医院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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